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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ml模版廣東省教育廳關於開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表彰工作的通知
廣東省教育廳關於開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表彰工作的通知

來源:青年人(Qnr.Cn)2017/4/5 11:51:40 【教育新聞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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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

近幾年來,全省各地以教育“創強爭先建高地”為總目標、總抓手,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進一步縮小瞭區域、城鄉、校際德國電動床差距,整體提升瞭義務教育質量和水平,大力地促進瞭城鄉教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截至2016年7月,我省所有縣(市、區)均通過瞭“全國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縣(市、區”)督導認定,成為全國第六個實現縣域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全覆蓋的省份。

為表彰先進,經省政府批準,我省將開展“廣東省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活動。具體要求如下:

一、 評選范圍和名額

(一)評選范圍

1.先進集體評選范圍。縣(區、市)裡面的鎮(鄉、街道)、縣(區、市)級行政部門,地級以上市行政部門的內設機構(不含市級局)。

2.先進個人評選范圍。縣(區、市)裡面的鎮(鄉、街道)、縣(區、市)行政部門、地級以上市行政部門的內設機構(不含市級局)的處級以下幹部(含處級)和工作人員。

(二)推薦名額

表彰廣東省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先進集體40個、先進個人80名。本次表彰活動實行等額推薦評選,各地市推薦名額見附件1。

二、評選條件

(一)先進集體條件

1.有效組織、積極促進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為推動當地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做出積極努力,取得明顯成效。

2.承擔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認定的重要任務,發揮關鍵作用;圓滿完成國傢督導認定的重要工作,受到各方面高度評價。

3.近三年內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無違規違法行為,沒有產生其他較大負面影響。

(二)先進個人條件

1.直接參與或負責推進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為申報國傢督導認定做出重要貢獻。

2.在當地業務水平高,落實能力強,工作質量優,群眾反響好。

3.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吃苦耐勞,樂於奉獻,具有典型事跡。

4.廉潔自律,無違規違法行為以及其他不良影響。

三、評選程序和要求

(一)評選程序

評選表彰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級審核推薦、等額評選、民主擇優的方式進行。嚴格執行“三審三公示”程序,即推薦單位自審、市級初審、全省復審三次審核,分別在本單位、市級范圍和全省范圍內三次公示。

1.按照評選條件,擬推薦對象由所在單位民主推薦、考察審核,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審議決定,並在本單位公示。公示內容包括評選條件、擬推薦對象的基本情況和主要事跡等,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下同)。對推薦的個人,須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征求幹部人事管理部門的意見。

2.擬推薦對象按照管理權限報所在縣、市自下而上逐級推薦、上報。各地市要結合近年來促進教育均衡發展、創強爭先工作考核評價情況,就推薦程序的規范性、推薦材料的真實性以及推薦對象的基本情況、事跡等,進行嚴格審核,提出推薦對象,於5月20日12:00前,以地級市為單位將推薦材料(紙質版一式5份;電子版發送至郵箱,含蓋章掃描件和word版)報送省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評選辦)。推薦材料包括:推薦函、先進集體推薦表、先進個人推薦表、推薦對象匯總表、每彰化電動床個推薦對象1500字左右的事跡簡介。推薦函內容包括:初審推薦審核工作組織情況、征求意見情況、公示情況、考察情況、推薦意見等。

3.省評選辦組織開展評審工作,對各地市上報材料進行審核評議,研究確定擬表彰對象候選名單,並在全省范圍內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報省評選領導小組研究確定表彰對象。

各地要嚴格履行規定程序,確保工作進度,按時、保質、按名額報送推薦材料,過時不報視為自動放棄。表格電子版在省教育廳門戶網站下載,並嚴格按照填表說明填寫相關表格,不得隨意更改格式。

(二)工作要求

1.堅持面向基層。各地在推薦過程中,要充分考慮本地區教育事業總量的大小和促進區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難易程度,向基層單位傾斜,向一線工作人員傾斜。先進集體重點考慮克服經濟基礎薄弱和困難,積極采取措施全力創建的部門和單位;先進個人重點考慮有突出實績的一線人員。副廳局級及以上單位和個人不參加評選,處級幹部比例嚴格控制在總數的15%以內。

2.嚴格評選標準。突出業績導向,堅持德能兼備,以政治表現、工作業績和貢獻大小作為主要衡量標準,優中選優,確保推薦對象具有先進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實行自審負責制,所在單位對擬推薦對象要嚴把政治關、條件關、事跡關,確保推薦材料的真實性,做到名副其實。要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堅持幹部檔案必審、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必核、廉政意見必聽、有關信訪舉報必查。各地要采取適當方式深入考察瞭解推薦對象,堅決杜絕帶“病”推薦、參評。對未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程序推薦的,經查實後,取消所在市或單位推薦對象的評選資格和相應的推薦名額。

3.嚴肅工作紀律。對在推薦評選和表彰工作中有嚴重瀆職或弄虛作假、謀取私利、收受賄賂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對已受表彰的集體或個人,如發現違法違紀行為的,撤銷其所獲榮譽稱號,並收回獎牌、證書。

四、獎勵形式

以精神獎勵為主,對評選出的先進集體,授予“廣東省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先進集體”榮譽稱號,頒發獎牌;對評選出的先進個人,授予“廣東省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先進個人”榮譽稱號,頒發證書。

五、組織領導

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成立全省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領導小組,負責評選表彰工作的組織領導,研究、決定評選表彰工作的重大事項。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評選表彰的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省教育和室電動床哪裡買廳教育督導室。

聯系方式:

1.省教育廳

聯系人:張志立,電話:020-37626953

電子郵?a href="/cdn-cgi/l/email-protection" data-cfemail="51b5f2eb223535226266676367696568116063677f323e3c">[email protected]

通訊地址:廣州市東風東路723號省教育廳教育督導室

2.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聯系人醫院電動床推薦:程玉乾 電話:020-83134955

通訊地址:廣州市東風中路483號

附件:(點擊下載附件表格:附件.docx)

1.推薦名額分配表

2.推薦名單匯總表

3.先進集體推薦表

4.先進個人推薦表

5.廣東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評選表彰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成員名單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教育廳

2017年3月27日

責任編輯: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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